销售热线
最新公告: 电子商务将有法可依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已经完成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电话:0769-8888888
手机:13888888888(贺经理)
传真:0769-8888888
邮箱:1193159788@qq.com
公司新闻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6月底,河南可跨省异地处理“电子眼”交通违法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20-04-14 20:24:11 点击次数:

 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下简称《程序规定》)。其中指出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等6大新变化,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14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河南不在5个试点省份之中,该新规试点结束后,6月底将全国实施。这意味着,今年6月底,河南将实现跨省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河南车外地违法咋处理”“外地车河南违法咋处理”“现场违法异地咋处理”?针对不少网友关心的问题,记者做出梳理。

【消息】交通违法处理迎来6大变化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公安部修改《程序规定》,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保障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等改革措施实施,更好地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程序规定》重点对6个方面内容作了修改。

●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交通违法将及时通知当事人

为提升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率、处理的及时性,新规定缩短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日减少到五日。并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时,增加了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当场告知当事人的规定。

●新增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

为保障法律文书能够得到依法、及时、规范、有效送达,新规定在原有直接送达的基础上,增加法律文书的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明确电子送达方式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同时规定了公告送达程序。

●“电子眼”不及时处理将被行政处罚

为及时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当事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履行交通违法行为通知程序,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后,当事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谁开车违法处理谁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

这一规定对于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处理更加“精确”,推动便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图片或视频作为交通违法的证据

新规定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新《程序规定》还对检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检验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

【梳理】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注意事项
A、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在最新的6大变化中,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最受车主司机的关注。

需要注意,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比如: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监控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子眼”拍到的违法。

●如何在异地处理“电子眼”拍到的违法?

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电子眼”违法。今年6月底,这类违法既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代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举个例子:河南车主在北京闯禁行被道路监控拍住,目前处理这个违法,必须在河南或北京两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到今年6月底,可以在全国任意地方的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电子眼”交通违法如何缴纳罚款?

据介绍,缴纳罚款有银行网点缴纳和手机银行缴纳两种方式。

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此外,只要符合“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前往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无需本人亲自办理。

缴款人也可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对“电子眼”抓拍有异议如何申请?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车号牌被冒用、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如何消除这些“电子眼”抓拍的违法呢?

按照《程序规定》,当事人提供报案记录的,提供证明其正在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的证明材料都可以消除。

针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与机动车登记地对当事人申请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互相推诿问题,新规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提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内部流转程序将当事人申请转递至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此外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当事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直接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提出消除申请。

B、跨省异地处理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现实中,车辆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书,同时需要车主本人签字确认,这属于现场交通违法,此类罚单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对于跨省异地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咋处理呢?

此类违法的违法主体已经明确,主要是罚款缴纳的问题。2016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经过前期和财政、银行部门进行协调和准备,在河南跨省缴纳交警现场处罚罚款已经具备条件,当时我省指定建设银行为试点银行。

在我省交通违法,不管是我省还是外省驾驶人,在我省缴罚款,只要拿着“罚单”到指定的金融网点(多为邮政)即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如果是在省外处理,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一定保存好“罚单”并及时处理。同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通过12123手机App、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河南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进行网上查询办理。

【返回列表】

上一篇:万顺新材:美信电子箔项目部分产能会投产

下一篇:TCL电子(01070)短期销售有波动,长期全球布局有优势

网站首页 企业简介 新闻中心 产品展示 技术资料 销售网络 招商加盟 留言反馈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电话:0769-8888888传真:0769-8888888邮箱:1193159788@qq.com

版权所有:东莞市冠擎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唯尔官网备案号:粤ICP备110170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