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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渠道不能偿还按揭部分贷款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6-12-12 12:21:46 点击次数:

新报讯【记者 王月 通讯员 王灵萍】自10月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推重大便民服务举措,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以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微信、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为载体,实现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线上办理,权威政策发布,实时账务查询,及时消息推送,全程客服支持等服务,让安全、快捷、易用、随行的“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从此走进本市职工的生活。连日来,有关电子公积金的咨询量日渐递增,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咨询量最多的十大热点一一详答,希望有助您轻松使用。

1. 职工个人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渠道办理的业务包括什么?

电子渠道可以办理三类提取业务和两类还贷业务。

其中提取业务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还贷业务包括:提前还款业务;余额还贷业务。

2. 电子业务是收费的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业务签约免费,电子业务的办理也是免费的,用户收到的12329发送的短信提醒也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3.签约并开通电子业务后需要如何办理电子业务?

已签约的用户需要官网、手机APP或官方微信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用户即可办理五类电子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地址为:www.zfgjj.cn。点击官网首页右上方的“手机APP”即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手机APP、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TJZFGJJ”进行关注/绑定。

4.电子业务的办理时段是什么?

周一到周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闻政策浏览、明细账务查询、凭证下载打印等功能不受此时间限制。

5. 电子渠道注册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用户在电子渠道注册前,应已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

2016年10月8日前已经注册的用户和10月8日后在柜台办理签约同时注册的用户可使用身份证号和设置的查询密码直接登录。

在电子渠道注册时,身份证末位为X的职工,注册时需要输入大写X。

6.电子业务的办理有金额限制吗?

提取类业务:单笔(日)最高限额10万元。

还款类业务:单笔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且不能结清贷款。

如需办理的业务额度不满足以上要求,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

7. 电脑版微信可以办理公积金电子业务及账户查询业务吗?

电脑版微信无法办理公积金电子业务,也无法查询账户信息,需要登录手机版微信进行查询操作和业务办理。

8.提前还款与余额还贷的区别是什么?

提前还款业务是使用还款代扣卡中账户余额(职工自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业务。

 


 

余额还贷业务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去偿还贷款本息的业务。

9.如果职工办理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或余额还贷业务,可以偿还按揭部分贷款吗?

目前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都只能偿还贷款的公积金部分。

10.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规定有变化吗?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政策没有变化,缴存职工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同样要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和柜台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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