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7-05-23 14:19:05 点击次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近日,将乐县法院创新案件繁简分流措施,探索推行“电子支付令”,13名因未缴纳物业费而被诉的业主通过电子方式收取相关法律文书,3天足不出户就了结官司。
原来,将乐一小区业主肖某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将乐法院,法官上门送达诉讼材料时,要求肖某提供准确的电子地址,并当面与法官建立微信联系,通过电子方式接收法律文书。很快,肖某在家里便收到法官发来的“电子支付令”,并依据支付令规定内容将所欠物业费款转账给了物业公司。第二天,法官便通过微信告知其案件已经结案,而这期间肖某一次也没去过法院,大大减轻了他的诉累。
据了解,当前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被告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将乐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诉讼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创新利用网络即时通信工具办理案件,省去举证、调解、开庭、宣判等传统程序,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让渡给疑难复杂案件,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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