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8-12-15 15:07:51 点击次数:
本报讯(记者 邬林桦)今天开始,进入长江隧道不开启车灯的驾驶人,就要收到“电子警察”抓拍的罚单了!记者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获悉,用于查处“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的电子警察设备今天正式启用,对违反“隧道开灯”警告标志指示的车辆,将按照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在进入隧道时应及时开启机动车“前照灯”,同时开启机动车示廓灯——一方面车辆灯光会减少因光线变化引起的视觉差异,不影响驾驶员观察道路情况,并且能够弥补隧道内照明的不足,可以让驾驶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机动车示廓灯的开启也对前车或者后车都起到警示作用,可以让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发现你的车,避免不必要的碰擦和危险。
在进入隧道之前,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了“隧道开灯”标志,机动车进入隧道未打开灯光的,属于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处以200元罚款。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进入隧道时应开启灯光,对于习惯使用“自动感应式大灯”的驾驶员,应确保灯光正常开启,同时切勿使用远光灯,控制好车速,与前车拉大车距,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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