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2019-02-03 17:28:07 点击次数:
四川在线消息(颜伟 记者 刘佳)为谋取暴利,四川邛崃市夹关镇袁某在其开设的心仪康艾灸养生阁开展“善御康子午座”发热坐凳体验活动,并鼓吹该产品“包治百病”。日前,成都邛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袁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联合电视台开展现场执法,提醒老年消费者警惕保健品消费陷阱。这是记者2月1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的。
去年年底,邛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夹关镇步行街的“心仪康艾灸养生阁”正在开展保健器材会销活动,通过免费体验、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购买“善御康子午座”发热坐凳,推销产品价格高昂,功效言过其实。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意识到这是一起专门针对农村老年人开展的保健品虚假宣传活动,为避免更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该局邀请当地电视台一起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会销场所正在开展消费体验活动,100余名老年人正坐在标称“善御康子午座”的发热坐凳上体验,体验厅外仍有约40名老年人正在等候。
经查,该发热坐凳为普通家用电子产品,产品说明书上并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但体验厅墙上张贴了多幅含“适用:颈椎病、肩周炎、风湿、关节炎、虚寒咳嗽、腰肌劳损、腰腿疼痛、骨质增生、胃腕寒痛、面瘫、乳腺纤维瘤”等内容的宣传画,涉嫌构成对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三个月内,经营者袁某以每台3680元的价格共售出5台。
今年1月8日,邛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该局认为,当事人袁某在经营场所张贴虚假商品说明,将普通电子产品虚构为能治疗多种疾病的产品,欺骗消费者,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其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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